2021年的一场大雨,让家住33楼的周某丢失惨重,他的家中被大雨漏水淋得彻彻底底。看着家中墙面、地板、家具因浸水受损,周某心里也像淋了雨,拔凉拔凉的。
十分困难缓过劲的周某开端深思,这楼上楼下都是卧室,并且也不是边套户型,哪来这么洪流呢?带着这样的疑问,他找到楼上房东问询状况。这不去没关系,一去却发现楼上的房间也是“水漫金山”,那这水究竟从何而来呢?
经问询楼上房东,周某得知这水是从34楼窗台处渗进来的。本来,34楼住宅的房东私行改造房子,敲掉了本来的窗台,重砌外墙后并没有做防水,导致水渗进房间,继而漏到周某家中。
问题本源找到了,但让周某抑郁的是,楼上房东、物业公司都不肯承当相应的职责。无法,周某向新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楼上房东和物业公司承当补偿职责。
一般这样的一种状况,先断定,再依据辨别断定的成果揣度原因、职责是是合理的的。但断定一般本钱比较高、时刻比较久,简单加剧当事人担负;且该案案值较小,为减轻当事人诉累,快速处理胶葛,承办法官程加干决议:安排两边当事人一起到现场看看,才干让本相真相大白。
来到周某家中后,法官首要倾听并仔仔细细地调查了周某房子的受损状况,对终究的丢失补偿数额有了大致了解。
周某的房子坐落33层,而雨水管道方位坐落外墙旮旯。为澄清管道走向,法官尝试着从阳台窗户向外调查,但却难以清晰看到管道全貌。
为了更好更清楚地把握这一要害信息,法官在当事人带领下,来到顶楼露台进行勘测。
管道走向真实杂乱,即便上了露台,也要趴在围墙大将身体探出去,才干看得到管道及漏水处的外墙状况。法官小心谨慎地抓着围墙上生锈的铁栏杆,踩着围墙的凸起处,将身体探出去,认真地查看了管道和外墙的状况。
经过一系列勘测,法官得出推论:此次漏水一方面原因是雨水管道被水泥浆阻塞,导致雨水无法下落,反而向上倒灌,从管道接口处外溢落至34楼空调外机渠道;另一方面是因为34楼的房东私改空调外机渠道、外墙,导致渠道水无法扫除,经过未做防水层的墙体灌入家中后,进入周某家中。
关于法官的勘测定论,各方当事人都表明中肯、乐意承受。一起,法官也现场安排我们对周某的丢失进行了洽谈评价。
漏水原因找到了,房子丢失也根本确认了,周某的补偿问题也能得到顺畅处理。法官擦了擦脑门的汗珠,如释重负地与各方握手道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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